植物种植相信每个家庭都有种植,那么种植植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下面就给大家带来植物种植注意的事项问题以及解决方法!感谢您的阅读,植物59网小编向您推《巫溪县关于加快核桃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欢迎您参考,希望您喜欢!

巫溪府办发〔2017〕16号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巫溪县关于加快核桃产业发展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巫溪县关于加快核桃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7日

巫溪县关于加快核桃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5〕172号),进一步推动我县核桃产业发展,加快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脱贫攻坚步伐,增加核桃产品及优质木本食用油供给,维护国家粮油安全,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立足生态涵养发展区功能定位,深入推进一城两带两区发展战略,以脱贫解困和助农增收为目标,以提高核桃产品供给为重点,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引导,完善管理和投入机制,强化科技支撑,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逐步形成资源相对稳定充足、产出效益显著的发展格局,努力把核桃培育成全县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产业之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政府积极引导推动,尊重市场规律和农民意愿;坚持良种先行,推广适生名特优品种和高效栽植管理技术,实现高产、优质、高效;坚持扶持龙头企业和发展专业合作社,创新发展模式,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新机制。

(三)目标任务

规划用5年时间,全县核桃种植面积达20万亩。其中,完成新建核桃林15万亩,改造低产林4万亩,建设标准化高产示范园1万亩。力争到2025年,全县核桃种植总面积达30万亩,核桃干果年产量达2万吨以上。

二、工作重点

(四)统筹规划,科学布局。

围绕一城两带两区发展战略,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良种化栽植的原则,综合考虑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条件,重点在自然条件适宜(海拔800米以上)、有传统优势和种植积极性高的地区布局,优先发展海拔10001500米最适区域。确定以生态效益农业发展区和生态保护发展区为主的核桃产业发展重点乡镇,包括大宁河片区(宁厂、大河、长桂、天星、白鹿、徐家、鱼鳞、乌龙、中梁、天元、土城),西部片区(中岗、田坝、尖山、文峰、胜利),东部片区(通城、双阳、兰英)等三大核桃发展板块。

(五)强化品种意识,抓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良种意识。在品种选择上,以重庆市审认定的优良品种为主,在未有其他品种审认定之前,原则上重点发展旺丰、渝城1号、清香。一个行政区或自然流域重点发展1个品种,实现品种优良化、栽植规范化、管理科学化。

高度重视核桃良种繁育工作,强化监督管理,把好品种苗木关。在充分整合现有可利用育苗基地的基础上,新建一批核桃良种繁育基地,做到定点采穗、定点育苗、订单生产、定向供应,确保核桃种苗质量。支持有资质的企业参与良种苗木生产和采穗圃建设,推动核桃苗木供给市场化、专业化和本地化。建立良种质量检测中心,实现核桃良种的有效监督检验。

严格按照《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和种苗繁育标准的有关规定,强化种源种苗监管,做到品种清楚、种源清楚、销售去向清楚。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种苗行为,严禁劣质种子、种苗用于核桃产业发展,确保良种使用率达到100%。

同时,继续推动核桃优良乡土品种的选育工作,开展核桃优良品种引种及杂交试验,切实提高核桃良种化水平。

(六)加强基地建设,着力推进标准化示范。

按照市场化运作、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规模化发展的原则,以企业或大户为经营主体,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化、特色化、良种化的核桃高产示范基地,抓好基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核桃生产过程中的关键问题,积极推广优良品种和丰产栽培技术,搞好低产林抚育、更新和改造,提高优质高产示范效果。核桃重点发展乡镇,要建设一批相对集中连片、种植规范、管理科学、效果明显的示范样板基地,通过样板的幅射和示范,加快成熟技术的推广和普及。力争到2025年,建成国家木本油料重点县、国家核桃示范基地县、国家核桃林木良种基地县和命名中国核桃之乡。

(七)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

建立健全专合组织+农户、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基地+农户等利益联结机制,运用市场机制,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引导农民开展标准化和专业化种植,努力提高核桃产业发展的组织化水平。

加快引进或培育管理理念新、质量信誉好、经济实力强的核桃加工企业,引导其开展精深加工,开发核桃油及其他副产品,延长产业链条,提升综合效益,拓展增值空间。

支持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技术推广、科技培训、市场营销等经营服务活动,参与实施有关的建设项目。

支持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户加强对核桃烘干、仓储等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

(八)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和监管。

积极培育一批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核桃产品专业市场,推进核桃标准化管理。大力发展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积极推进订单生产和农超对接,稳定购销网络,提高市场占有率。

强化品牌创建,加大无公害、绿色、有机核桃的开发和推进力度,推行我县核桃产品统一品牌,规范包装标识管理,增强市场公信度,提升产品竞争力。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和质量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产品质量送检、抽检、公示和责任追溯制度,落实属地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九)加大科技普及力度,构建科技服务体系。

建立县核桃科研平台,依托科技推广项目,解决核桃标准栽植、修枝整形、田间管理、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关键技术瓶颈,编制技术手册,普及核桃丰产栽培技术。积极筹备成立核桃产业协会,协调会员关系,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管理,加强交流合作,为核桃种植户提供技术、生产、信息、销售等服务。

加强县级科技服务团队和基层林业推广机构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县、镇(乡)、村三级科技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其职能,实现县有技术人才、乡有技术骨干、村有技术能手。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满足全县核桃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

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技术服务公司、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组建技术服务队伍,开展核桃技术服务。

三、保障措施

(十)组织领导。

为实现全县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目标,成立核桃产业发展协调小组,县政府分管农业的领导牵头,县林业局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乡镇,推进全县核桃产业的发展。

县发改委要将核桃产业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平衡建设规模,并作为林业产业化重点发展方向予以支持。县财政局要落实好核桃产业发展所需资金,按照统筹协调、资金整合、部门负责、统一标准,先建后补的原则,确保补助资金投入到位。县林业局要认真做好核桃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和落实核桃产业发展政策,加强对全县核桃产业的技术指导和政策引导。县科委要在科技立项方面,积极将核桃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普及等研究课题纳入到相关科技项目中,鼓励科研攻关。

县国土、农业、水利、供销、移民、扶贫、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税务等部门,要积极支持核桃产业发展,落实好扶持政策,加大监管力度,为核桃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十一)加大资金投入和整合力度。

积极争取中央及市上木本油料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不断增加对核桃基地建设的投入,加强对基地灌溉、土地整治、交通等配套设施建设的项目配套扶持,促进基地化、园区化建设。

按照贫困区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的要求,将核桃产业发展与脱贫攻坚相结合,落实桃产业发展资金,用于核桃良种培育、基地建设、科技支撑、技术普及、加工销售、社会化服务等。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投资核桃产业的积极性,以业主资金投入和农民投工投劳为主,财政资金引导补助为辅,不断创新投入机制,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十二)落实配套政策。

全县各地在精准扶贫项目选择上,在因地制宜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选择核桃作为脱贫的长期产业并给予支持。积极推行业主承包、股份合作和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签订合同,约定政策兑现、利益分配、风险责任等内容。对从事核桃新品种选育、核桃园建设、核桃采集和初加工、技术推广服务等服务收益,符合所得税法律法规规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鼓励和支持业主开展立体经营,兴办家庭林场,实行长、中、短期效益综合开发,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实行林蔬、林药、林花、林菌、林草、林禽、林蜂等立体开发,提高土地和核桃园的综合生产能力。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发展现代林业经营模式,实行机械耕种、采收、分级,提高核桃经营现代化水平。

(十三)强化目标管理。

为实现发展目标,要把核桃产业发展纳入乡镇部门的年度林业目标考核,做到责任明确到位、指标分解到位、任务落实到位。通过各项责任措施的具体落实,在全县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齐心合力、社会广泛参与、群众积极实施的核桃产业发展格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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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柞水县鼓励扶持核桃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 行)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柞水县鼓励扶持核桃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柞政办发〔2016〕133号

各镇人民政府,乾佑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柞水县鼓励扶持核桃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夯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7月17日

柞水县鼓励扶持核桃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柞水县是核桃适生区,核桃种植面积较大,发展基础牢固,发展潜力巨大,做大做强做优核桃产业,对于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加快推进全县核桃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核桃产业提质增效的意见》(商发〔2015〕11号)、《关于鼓励扶持核桃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商办发〔2016〕2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总体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县核桃基地面积稳定在33万亩以上,核桃总产量达到1.8万吨,总产值突破9亿元,实现全县农民人均2亩核桃园,农民人均核桃收入超4000元的总体目标,使核桃真正成为强县富民的主导产业。

(二)重点任务。20162020年,全县新建核桃良种繁育基地100亩,新建核桃标准园3万亩,建设标准化科管示范基地10万亩,提纯改良品种园5万亩,建立无公害示范基地3万亩,发展立体生态示范园10万亩;发展核桃专业合作组织18个;县上重点培育1家核桃产业发展龙头企业;新建核桃初制加工场点10个;培养核桃技术服务人员200人。

二、扶持原则和扶持重点

(三)扶持原则。1.坚持扶优扶大,推动转型升级。重点扶持核桃优良品种化选育、推广和良种苗木繁育,核桃重点区域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2.坚持扶特扶强,提升经营水平。重点扶持核桃园流转,新建标准化示范园,标准化管理示范园,品种改良,科技创新研发,技术培训,龙头企业培育,优质品牌打造,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市场服务体系建设等关键环节。3.坚持政府引领,发挥市场作用。在发挥政府产业发展基金的导向引领作用,整合、统筹相关涉农资金的同时,通过招商引资,广泛吸纳社会资金,鼓励引导各类商业性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核桃产业开发。4.坚持绩效考评,注重扶持实效。开展核桃产业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建立资金使用绩效考评机制,及时调整资金使用方向和用途,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下达、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资金审计力度,确保资金安全。

(四)扶持重点。1.良种品种繁育。扶持核桃新品种引进试验、适宜良种筛选推广、地方良种选育、核桃良种品种苗木培育基地及采穗圃建设。2.新建标准化示范园。扶持规模化新建示范基地、示范园区建设。重点扶持核桃主产镇(办)和省道315沿线河谷沟槽、社川河丘陵川塬、金钱河沟谷坡塬、乾佑河沟谷山地等4个区域的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3.标准化管理示范园。扶持核桃管理技术创新,标准化管理技术示范推广,标准化管理园区建设以及绿色、无公害、有机生产基地创建。4.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扶持基层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技术示范推广、技术培训等。5.加工营销龙头企业。扶持新培育加工营销龙头企业、初制加工场点、集散交易市场和电子营销平台建设等。6.新型经营主体。扶持镇(办)核桃产业协会、基层核桃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以及各种产业经济组织能力建设。7.示范典型。鼓励和支持核桃产业示范镇(办)、示范村(社区)、示范大户建设和龙头企业领办示范基地。

三、扶持方式和资金筹措

(五)扶持方式。1.直接补助。对规模化良种繁育基地、种质资源库、新建标准化示范园、标准化管理示范园,按管理程序给予补助。2.以奖代补。对核桃技术示范推广、技术培训、技术创新和龙头企业、经济组织、产业大户、加工营销企业培育及品牌保护利用等,实行以奖代补。3.享受政策。享受国家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省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意见》、国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意见》、市和县核桃产业提质增效《意见》等相关政策以及政策性核桃保险、核桃生产农机具补贴等政策。

(六)资金筹措。1.国家政策支持资金。国家支持贫困地区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扶持资金。2.省级扶持资金。省级核桃干杂果经济林扶持资金以及争取的相关项目扶持资金。3.市级产业基金。市级财政每年预算1000万元核桃产业发展基金。4.县级产业资金。县级财政每年预算500万元核桃产业发展基金。5.涉农项目资金。县发改、财政、林业、扶贫、水务、农业、供销等部门捆绑使用的有关涉农项目资金。6.筹集的社会资金。通过招商引资等途径吸纳的社会资本,以及争取的贴息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和农户信用贷款等各类商业性金融资金。

(七)兑付办法。严格标准和兑付程序,实行镇(办)全面自查,县级全面检查,市级兑现范畴由市上核查验收、认定;县上兑现范畴由县级直接认定。依据检查验收结果兑付奖补资金(检查验收及兑付办法另行制定)。四、扶持优惠政策

(八)扶持政策。1.良种品种繁育。对面积30亩以上,品种纯正,来源清楚,档案齐全的核桃良种品种繁育基地(含采穗圃)和种质资源库,每亩一次性补助2000元。核桃新品种引进试验、地方良种选育获得省上认定、审定、鉴定的,奖励5万元。2.新建标准化示范园。对实行品种化集中连片栽植,达到质量标准要求,且面积在100亩以上的新建核桃标准化示范园,每亩一次性补助100元。对新建立体生态示范园,且连片面积在50亩以上,示范效果突出的,每亩一次性补助200元。3.标准化管理示范园。对连片面积200亩以上,实现了全面标准化管理的示范园,每亩一次性补助100元。对嫁接改造或品种提纯改良建设的示范园,面积在100亩(每亩按22株折算)以上,且品种纯正、管理精细到位,达到标准要求的,每亩一次性补助200元。对获得省级以上无公害、绿色、有机核桃生产基地认证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得省级以上无公害、绿色或有机果品认证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4.核桃科技服务体系。对县科技服务能力建设予以扶持。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参与核桃产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并予以扶持。对县、镇核桃拔尖人才或技术骨干定期进行轮训培训,保障培训经费。对核桃实用技术培训予以适当补助。鼓励科技人员以个人或组织名义包抓核桃基地,允许科技人员与果农、合作经济组织签订合作协议,领办或参与核桃产业开发。对获得市级以上核桃科研和技术推广成果的,按级别和等级予以一次性奖励13万元。5.加工营销企业。对核桃产业龙头企业,年产值或营销额2000万元以上,且实现年利税100万元以上,被评定为国、省、县龙头企业的,分别予以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在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且成效显著的,可优先申报农业产业化项目。对获得省级以上著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建核桃初制加工场点,当年加工能力100吨以上的,予以一次性奖补5万元。6.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扶持核桃产业协会、核桃专业合作社、核桃专业大户发展。对采取农户联合、合作等方式,建立联系紧密、效果显著的产业经济组织,予以一次性奖励12万元。对企业、私营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采取土地林园流转等方式,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经营5年以上,且集中流转面积100亩以上,经营效果突出的,予以每亩一次性奖补200元。7.示范典型。每年开展一次核桃产业示范镇(办)、示范村(社区)、示范大户和龙头企业领办示范基地达标评比和命名活动,对获得命名的分别予以10万元、3万元、1万元、5万元奖励。对核桃产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九)惠农政策补贴。1.退耕还林政策。对符合新一轮退耕还林条件的新建核桃示范园,优先纳入退耕还林规划范围,享受退耕还林补助政策。2.政策性核桃保险。对符合条件的规模经营核桃林园,面积在50亩以上的,可优先纳入核桃政策性保险扶持范围。3.农机补贴政策。对群众核桃产业生产购置的旋耕机、机动喷烟机、喷雾机等农机具按国家农机具补贴政策予以补贴。4.林木良种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良种品种化繁育基地,可优先申报中省林木良种补贴项目。

五、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柞水县核桃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核桃产业发展年度实施方案,协调落实资金统筹和整合工作。各镇(办)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研究细化扶持政策,抓好配套扶持政策落实工作。

(十一)统筹扶持资金。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统筹推进各项政策落实。县核桃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相关配套办法,做好具体实施落实工作。县林业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检查。县财政部门要落实县级发展基金,统筹相关项目资金,确保扶持资金及时到位。县发改部门要加强项目统筹,把涉农项目资金向核桃产业倾斜。各镇(办)要统筹落实镇(办)产业发展基金,强化产业发展的扶持引导。

(十二)强化监督检查。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扶持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进行通报。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发挥监督作用,确保各项扶持政策的全面落实。

关于印发《安远县扶持贫困户发展脐橙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远县扶持贫困户发展脐橙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县有关单位:

《安远县扶持贫困户发展脐橙产业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9月22日

安远县扶持贫困户发展脐橙产业实施方案

脐橙产业是我县的农业主导产业,是农民脱贫致富的主要产业。为进一步扶持贫困户发展脐橙产业,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根据精准脱贫五个一产业扶贫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贫困户积极参与产业发展,优先扶持贫困户发展脐橙产业。按照标准化生态示范园建设要求,严格审批程序,以果园生态修复、果园生产能力提升、果园管理水平提高、果品质量安全为重点,建设复产标准果园。着力从山地规划、无病苗木供应及苗木避险培育、技术服务、基础设施等方面出台扶持政策,扶持贫困户发展脐橙产业。通过宣传发动,确保有能力、有条件的贫困户全部实现脐橙复产,走上脱贫致富道路。

二、扶持对象

全县有条件、有能力参与脐橙产业发展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下简称贫困户)。

三、扶持政策

(一)免费供应无病毒大苗。贫困户复产所需脐橙苗木由县内或市内市级定点柑橘无病毒苗木繁育场供应,所供应苗木为假植2年的大苗。由县果业局负责组织政府采购,每株苗木价格不得超过40元。按每亩50株标准,每户面积控制在10亩以内,免费供给贫困户。供苗时间为2018年冬至2019年春。

(二)2016年以来经果业部门规划和批准允许复产并已定植的脐橙园,按原政策组织申报,验收合格的每亩给予1000元补助。

(三)贫困户复产脐橙标准果园周边生态隔离林由县果业部门会同县林业部门验收,并按相关政策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县果业部门分期举办贫困劳动力培训班,对已经种植或有意向种植的贫困户开展专题培训,免费提供技术培训服务,对发展脐橙的贫困户免费提供建园技术方案。

(五)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病毁果园集中区域安排土地开发(灾毁园地)项目。

(六)挂点帮扶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优先安排项目到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脐橙标准果园内实施,多方倾斜支持贫困户发展脐橙产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动员。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让每一户贫困户充分认识发展脐橙产业的意义和效益,了解发展脐橙的扶持政策和技术要点,充分调动贫困户的主观能动性,鼓励条件成熟的贫困户大胆参与脐橙复产种植。结对帮扶干部要积极上门入户动员,引导和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贫困户积极参与脐橙产业发展。

(二)严格审批程序。要严格审批把关贫困户脐橙复产种植选址,按照贫困户申报乡镇论证与初审县组织验收村组公示县财政补助的程序,扶持贫困户发展脐橙(审核验收表见附件1)。坚持果业发展十不准(即不准在坡度大于35度的陡峭山坡地种果,不准在基本农田保护区种果,不准在河滩地开挖种果,不准在县城区、圩镇规划控制区、村庄及社区周边控制区内种果,不准在公路主干线100米范围内种果,不准在水源涵养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种果,不准在江河源头区及河流沿线两旁1000米范围内种果,不准在未建立隔离林带的情况下连片种果,不准种植未脱毒苗木,未经相关部门实地评估核准前不准补种或复产),按照《三百山赣南脐橙标准化生态示范园建设技术纲要》(附件2)建设复产果园。对不符合要求的果园,不允许复种,不能享受相关补助政策;对符合要求的果园,由所在乡(镇)负责组织申报,县果业局组织验收。同时,各乡(镇)要加强监管,严禁所有农户新开发果园,一经发现取消相关补助并按程序查处。

(三)加强督查考核。由县果业局牵头,联合相关单位组成督查组,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协调调度,解决实际问题,加快推进步伐。对政策宣传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和相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将扶持贫困户发展脐橙产业工作列为精准扶贫年度考核内容。

附件:1.安远县贫困户发展脐橙产业申报审核验收表

2.三百山赣南脐橙标准化生态示范园建设技术纲要

附件1

安远县贫困户发展脐橙产业申报审核验收表

附件2

三百山赣南脐橙标准化生态示范园建设技术纲要

为加强以柑橘黄龙病为主的检疫性病虫害防控,按照高产、高质、高效、连年丰收生产原则,围绕生态化、标准化、机械化的生产要求,通过先进、实用的集成技术的推广应用,引领三百山赣南脐橙产业恢复性生产和发展升级,特制定本技术纲要。

一、技术目标

1.生态环境优良。生产基地构建比较完整的生态防护林系统和基本的水土保持工程,营造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自然统一。

2.基础设施完善。生产基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完善,适应果园机械的使用,减少劳动用工,提高生产效率。

3.园相树相果相整齐。品种纯正,树势健壮,树形、大小整齐。平均单产20004000kg/亩,优质商品果率达到85%以上。

4.集成技术先进。综合应用土壤改良、无病毒容器大苗种植、水肥一体化、简约整形修剪、病虫害综合治理等集成技术,做到施肥精准,喷药精细,修剪精确。

5.管理行为规范。规范使用农药、肥料和微肥,规范回收、无害化处理废弃物,营造干净、卫生、整洁的生产环境。

二、技术措施

(一)科学选址

1.不得在生态公益林区、江河源头区、饮用水水源区、水源涵养区选址建园,对以上区域已砍除黄龙病病树的果园,不再恢复建园。一律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和坡度在35以上的山地新开发果园。

2.柑橘黄龙病重病区适宜恢复的全砍基地,休耕1年以后,完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基本水土保持措施后,重新规划建园。

3.柑橘黄龙病轻病区应在生态系统内黄龙病病树彻底清除、木虱虫口基数控制在非常低的情况下,才能在适宜区域规划开发新基地。

(二)生态建园

1.严格按照山顶戴帽、山腰种果、山脚穿鞋的生态建园原则进行规划设计,不规划千亩、万亩集中连片基地,以30200亩为单元,分区建园,单元与单元之间保留或种植隔离带。

2.通过山顶戴帽绿化、果园主干道种植较高大绿化树种、支道种植防护篱等,营造适合丘陵山地的生态防护林系统。

3.构建覆盖全园的道路系统,更加适应果园机械化操作的发展趋势。通过开挖山腰横山排蓄水沟、梯带内壁竹节沟和山脚泥沙拦截沟,完善果园基本水土保持系统。

(三)合理密植

1.为方便修剪、抹芽、喷药、采果等农事操作,采用适度密植、高干低冠、宽行窄株的矮化、密植栽培模式。每亩种植5590株。行距56米,便于果园机械化操作;株距1.5-2米,适度矮化、密植。

2.提倡种植在防虫网棚内假植12年的无病毒容器大苗,实行无毒化栽培,提高成活率、成园率、提早结果,有效控制危险性病虫害的传播、蔓延。

(四)优化布局

1.按照优势区域发展优势产业的原则,坚持以脐橙为主,各种特色柑橘类品种协同发展,早、中、晚熟合理搭配,进一步优化赣南脐橙产业种植品种结构。

2.根据气候特点,早、晚熟鲜食脐橙品种主要布局在积温稍高、冬季冻害压力较小的南部乡(镇),中熟鲜食脐橙主要布局在中部和北部乡(镇)。

(五)熟化土壤

1.无论是平地、丘陵、山地新建立脐橙园,都必须坚持先改土后种植的原则,开挖深、宽各1米的栽植壕沟,分34层压埋粗纤维含量高的杂草或绿肥,回填栽植壕沟。

2.随着树冠扩大、根系伸展、产量增加,有计划地对整个园地进行深翻扩穴改土,保持土壤肥力,维持树体旺盛的生机。

3.树盘(树冠滴水线)外自然蓄留良性杂草,或人工种植适应性强、鲜草量大、矮秆、浅根性草种,在行间套种花生、大豆、紫云英(红花草)等豆科类作物。当草的生长对脐橙造成影响时,刈割覆盖树盘,冬季挖穴填埋。

(六)精准肥培

1.坚持增施有机肥,改善土壤结构,保持土壤肥力,保持赣南脐橙优良的果实品质。每年撒施3050克/株硼砂,2-3年增施氧化镁11.5公斤/株或氢氧化镁,矫正镁、硼缺乏症。

2.结合冬季清园,每亩撒施100150kg生石灰(紫色土除外),调节土壤pH值,提高肥料利用率,克服高酸度、过高铝含量和氢离子毒性有关的潜在负面影响。

3.以历年平均产量或当年预计产量为标准,每100公斤果实全年施氮素0.60.8kg,氮:磷:钾=1:0.5:0.81,实行以产定量施肥。

4.所有追肥通过节水灌溉系统兑水浇施,以水带肥,充分发挥肥效。

(七)简约修剪

1.定植后前三年的幼树,除及时抹除第一分枝以下主干上萌芽,保持主干高度在30cm以上,树冠其它部位不再进行短截、抹芽、摘心、选梢等修剪,任其自然生长。适当采用拉枝等方式,调整枝梢生长方向和方位。

2.成年结果树采用三步修剪法进行修剪。第一步,剪去环绕树冠离地面3050cm高度内的下垂枝,抬高树冠,改善树冠下部通风透光条件。第二步,回缩结果枝组和衰退枝组,造就波浪起伏的树冠形状,改善树冠内外的通风透光条件,增大有效光合面积和树冠的有效容积,提高单株产量。第三步,将树冠顶部直立遮阴枝组从基部锯除,改善树冠顶部通风透光条件,同时也起到控制树高的作用。

3.成年结果树以冬、春修剪为主。没有冻害威胁的年份,采果后即可开始修剪。有冻害威胁的年份,或经常易受冻的地块,应在冻害威胁解除之后进行。不再进行以攻秋梢为目的的夏季修剪。为了有利于柑橘溃疡病和柑橘木虱的防治,成年结果树56月的生理落果期间全控夏梢。6月下旬,即第二次生理落果结束后,统一抽放一次晚夏梢。

(八)综合防治病虫

1.从脐橙病虫天敌生态系统的整体出发,充分发挥各种因素的自然控制作用,协调运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等技术,创造不利于有害生物滋生但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的环境条件,保持脐橙园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生物的多样性,安全、经济、有效地将病虫害控制在经济阈值以下。

2.综合应用植物检疫、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加强脐橙果园病虫害测报,掌握发生动态,达到防治指标时根据环境条件和物候期适时对症使用化学农药防治。

3.抓住关键时期进行重点防治,有效控制病虫为害。

(1)冬季清园

采果后结合修剪剪除病虫枯枝,彻底清除地面枯枝落叶集中烧毁,树冠喷施80100倍机油乳剂+1000倍克螨特+有机磷杀虫剂;按每亩撒施100150kg石灰后全园翻耕一次;冬季修剪完成后,清除剪下枝、叶,树冠再喷一次杀虫、杀菌剂进行二次清园。

(2)春、夏、秋梢抽生期

以柑橘红蜘蛛、木虱、溃疡病为重点,兼治柑橘炭疽病、芽虫、粉虱等。萌芽抽生0.51.0厘米长时,树冠喷药1次,5-7天后喷第2次,第2次喷药710天后喷第三次。第一次药应选用内吸剂和杀卵剂,如机油乳剂+阿维菌素+吡虫啉或螺虫乙酯(亩旺特)或肤虫胺;第2-3次选用触杀剂,如机油乳剂+阿维菌素+丁硫克百威或噻嗪酮或毒死蜱或氯氰毒死蜱或联苯菊酯等。

(3)5月中旬6月上中旬的幼果生长期

以防治柑橘粉虱、溃疡病、蓟马为害幼果为重点,兼治柑橘炭疽病、柑橘木虱。药剂可选用机油乳剂+阿维菌素+农用链霉素+啶虫脒或吡虫灵或毒死蜱。田间人工捕杀天牛成虫和钩杀天牛幼虫,及时剪除黑蚱婵产卵为害造成的枯枝,带出果园,集中烧毁。

(4)10月11月的果实成熟期

根据柑橘红蜘蛛、木虱、炭疽病等病虫发生情况,适时喷药防治。药剂可选用机油乳剂+阿维菌素+代森锰锌+或噻嗪酮、或毒死蜱、或氯氰毒死蜱、或联苯菊酯。

关于印发凤山县核桃产业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 凤政发〔2022〕36号


凤政发〔2017〕36号

凤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凤山县核桃产业贷款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凤山县核桃产业贷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凤山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4日

凤山县核桃产业贷款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县核桃产业贷款业务操作,防范信贷风险,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真正解决核桃种植大户、合作社、收购企业、加工企业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根据《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河池市核桃产业化发展的意见》(河发〔2012〕22号)、《中共凤山县委员会、凤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凤山县核桃产业化发展的决定》(凤发〔2015〕17号)和农村信用社有关信贷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贷款对象

我县核桃种植大户、合作社、核桃收购、加工企业。

二、基本原则

对我县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收购加工企业,同时符合三有两好一项目(即有劳动能力、有贷款意愿、有收入保障、信用观念好、遵纪守法好,并参与核桃产业开发的)条件。

三、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及贴息

(一)贷款额度

对核桃种植大户、合作社、核桃收购、加工企业,原则上每户贷款额度10万元以内,大户不超过20万元,合作社贷款额度200万元以内。超过上述额度借款人应提供抵押物。

(二)贷款用途、期限

本方案贷款用途只限于使用于核桃产业的收购加工等生产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一般采取一年一贷一收的方式,具体视项目周期而定。

(三)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20%执行。

(四)贴息对象及规模

1.贴息对象为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收购加工企业,给予不超过一年的全额财政贴息补助。信用社根据贷款对象对信贷额度和生产周期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贷款额度。

2.贴息兑付。借款人按季度自行到信用社偿还利息后,由借款户持还息凭证到县核桃办填写《核桃贷款贴息申请审批表》,县核桃办审批后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核对后按清单拨付到经办银行统一进行代发到借款户账户。县核桃办要建立健全有关账务台账,专页记载,核算贷款贴息。

四、贷款保全及风险补偿措施

(一)设立核桃产业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积极筹措资金建立扶贫小额贷款风险基金。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实行专户储存、滚存使用,专项用于核桃贷款损失核销及承担贷金融机构风险补偿支出。金融机构按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额度放大5倍控制贷款额度。

(二)建立健全核桃产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运作机构。核桃产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由县人民政府指定信用社行运作。

(三)及时实行贷款风险管控机制。核桃产业贷款季末余额不良率达到5%时,应暂停发放新的核桃产业贷款,并于暂停业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县核桃办。信用社及县核桃办应采取进一步风险控制措施,贷款不良率降低后,再恢复受理贷款申请。

(四)资金来源与管理

1.贴息资金来源

核桃产业贷款贴息资金从县政府财政资金中安排,统一存入县核桃办在信用社开设的核桃产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专用账户。

2.风险补偿资金来源与管理

(1)风险补偿资金从县财政资金中安排,首期资金为200万元,资金统一存入县核桃办在县信用社开设的核桃产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按活期存款计息,利息由信用社自动转入核桃产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专用账户中。

(2)贷款损失及奖励资金每年结算一次。核桃产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扣除损失补贴和奖励后的余额,继续用于此项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3)用于支付损失补贴和奖励的资金数额,由县信用社核算提出,经县核桃办组织核验,形成核验报告报县政府审批。

(五)贷款损失责任

设立核桃产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信用社、核桃办及财政局等部门认定确属无法收回的贷款损失,县财政局按核定损失额的70%给予信用社补偿,30%由信用社自行代偿。

对代偿的损失部分贷款本息,主要由县信用社和县核桃办采取措施追回。所追回的贷款本息,70%归入风险补偿资金;30%作为县信用社损失补偿。

五、核桃产业贷款发放流程

第一步:对象认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收购加工企业对象向县核桃办申报,由县核桃办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贷款户名单及规模报信用社留存。

第二步:贷款申请。符合条件核桃产业户如自有资金不足需向当地信用社借款的,应向户口所在地信用社提出借款申请,并填写《凤山县核桃产业贷款申请审核表》,申请审核表经县核桃办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信用社,由信用按规定进行贷前调查。

第三步:贷款额度审核。信用社接到经县核桃办审核符合条件的《凤山县核桃产业贷款申请审核表》后,及时依据三有两好一项目的原则对贷款对象及项目情况、项目规模进行调查审核,结合实际确定贷款额度。

第四步:贷款发放及备案。信用社按贷款审批程序进行审批,按实贷实付原则完成贷款发放后,将获贷的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收购加工企业名单送县核桃办备案。

六、贷款收回

借款户出售核桃或产成品后,应将销售款项及时回存到在信用社开立的关联账户中,如由公司统一收购的,县核桃办应当要求收购公司或企业、合作社到信用社将种植户的销售款项统一进行代发,以利于贷款收回,借款户应当根据销售情况按贷款期限分期分批归还贷款。

七、贷款无法收回的损失认定

(一)核桃产业到期贷款的回收和清欠工作由信用社及县核桃办负责。信用社要建立到期回收、逾期追偿的台账,确保资金全部回收。

(二)核桃产业贷款无法收回的贷款损失认定:由经办金融机构报送贷款损失名单,由县核桃办牵头组织认定。认定原则应严格认定,逐户审批,对外保密,确认一笔,补偿一笔。

(三)核桃产业贷款损失的认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未结清债权可认定为损失贷款:

1.借款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相关程序已经终结。

2.借款人死亡。

3.借款人及其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赔偿。

4.借款人触犯刑法,依法被判处刑罚,导致其丧失还款能力。

凤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24日印发

广西2021年全区茶叶产业发展实施指导意见


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区蔬菜、茶叶产业发展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农业办发〔2016〕28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

蔬菜、茶叶生产是列入2016年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对蔬菜、茶叶生产的业务指导,我厅制定了《2016年全区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指导意见》和《2016年全区茶叶产业发展实施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张紫维,联系电话:07712182611。

附件:2016年全区茶叶产业发展实施指导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2016年6月13日

2016年全区茶叶产业发展实施指导意见

为推动2016年全区茶叶产业发展升级,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以广西特色农业产业10+3提升行动为核心,以品种改良、品质改进、品牌创建为重点,以标准园创建、良种繁育、品牌打造为抓手,努力提高茶叶的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促进茶产业健康发展。2016年,全区茶叶产量6.6万吨,比上年增长3.8%。

二、主要措施

(一)优化区域布局,调整产品结构。以改造升级现有茶园为重点,调整产品结构,推动产品向特色、优质、高效方向发展。计划在凌云、桂林、三江、苍梧建设4个茶树良种繁育基地,重点培育广西特色品种和引进的性状优良的品种茶苗,保障优良茶苗供应。充分发挥我区早春茶优势,重点推广自主选育的早春茶品种,建立早芽、特早芽品种苗木良种繁育基地。在桂北、桂中、桂南茶区新种茶园应以早芽品种为主,增加早芽品种栽培面积,同时研究推广早发高产技术,提高早春茶的产量。

应充分利用自身现有资源,种植适制红茶的品种,加大红茶生产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工艺技术加工花茶、六堡茶,增强我区茶叶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提升产业整体效益。

在红、绿茶产区以茶园低改与老茶园更新为主,适当扩种优良品种茶园;凌云白毫生产红茶、黑茶品质优良,风味独特,应根据其品种特性研发生产具有地方特色产品;梧州的六堡茶产区应加快六堡茶原料基地建设。桂西茶区衰老低产茶园较多,应有计划进行提纯复壮和低产改造。

(二)实施标准园创建,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巩固和加强已创建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标准茶园,不断提升标准;按照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的五化要求开展新茶园创建工作。各地要整合项目资金,加大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改造茶园基础设施改造,集成推广关键技术,加快实施产品认证和品牌推介,提升茶产业水平。

茶叶的质量安全,事关产业发展的生死存亡。各地要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确保生态环境优良和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复合立体生态栽培模式,改善茶园小气候,提高茶叶质量;采用高效水肥管理技术,提高茶园土壤肥力;使用生态控草技术,抑制杂草滋生,减少水土流失,保护茶园土壤环境;应用茶园病虫害绿色防控集成技术,综合采用农业、物理和生物防治技术,有效控制和减少病虫害发生,减少化学农药的用量;应用节能低耗机械,建立茶叶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促进生态友好型茶业发展。

(三)培育经营主体,提高加工水平。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基础条件好,信誉好,产品竞争力强,对带动当地产业发展有明显作用的茶叶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大户,提高茶叶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智能化、清洁化生产水平。

支持茶叶生产主体引进更新生产装备和加工技术,做好整个产业各环节的技术改造与升级,保证广西优质茶产品质量的稳定及品质不断提升。重点整合科研力量开展具有广西特色的绿茶、红茶新产品开发及加工集成技术研究;大力推进茉莉花茶窨花技术的离地与机械化操作,提高产品卫生质量水平;开展六堡茶生产技术改造,推广渥堆发酵、翻堆与陈化过程中的机械化离地操作,提高产品的卫生技术水平;开展茶产品资源的综合利用开发,延长茶叶产业链,提高产业整体效益。

(四)加强产品营销,积极打造品牌。加强茶叶营销队伍的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茶商走出去,开设广西茶叶形象店。建立健全广西茶叶电子商务平台及相关信息服务站点,搭建广西茶叶电子营销网络。整合扩大广西各地茶事活动的影响力,同时在全国各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广西茶叶产品推介会,把广西茶叶销售到主流消费城市,逐步营造全国人喝广西茶的良好氛围。

2016年要集中财力人力物力,借鉴区外知名茶叶品牌打造推广的成功经验,扶植地方政府、协会或企业分阶段、分步骤打造广西早春绿茶、红茶、六堡茶、茉莉花茶等品牌。

(五)传播茶文化,延长产业链。鼓励广西主流媒体开辟广西本土茶文化栏目、专业网站,建设茶叶科技园,在区内外茶叶专卖店植入统一的广西元素。加大饮茶文化宣传,营造饮茶氛围,以中小城镇居民及中低收入群体为重点,培养广大城乡居民饮茶兴趣和习惯,推动茶叶消费。树立大茶业、全产业链理念,拓展茶产业观光、休闲功能,着力打造茶叶种植、生产、加工、销售与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等于一体的茶产业链,做大做强桂茶产业。

三、有关要求

各市农业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人员负责落实的良性机制。自治区农业厅6月底前将2016年茶叶生产任务下达到各市,各市要及时将任务下达到所辖各县(市、区)。同时,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茶叶生产各项工作的督查指导,做到分级督促检查,分级技术指导。

转自:http://

2020关于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实施意见


漳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漳政综〔2015〕181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业是基础性、战略性产业,是保障粮食安全和建设现代农业的核心产业。为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闽政〔2011〕87号)精神,结合漳州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种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一)注重应用技术研究。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要抽调技术骨干,构建稳定的团队,着力开展种质资源搜集、保护、鉴定、育种材料的改良和创制,注重开展品种检测技术、种子生产加工和检验技术等应用性技术研究。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切实保障公益性研究经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教育局、农业局)

(二)创新种业科研育种机制。引导种子种苗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力度,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组建研发中心,或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研发机构。鼓励企业建立院士、博士后工作站,通过走产、学、研一体化的路子,与高校和科研单位合作,应用育种新材料、新方法、新技术特别是现代生物技术,按照市场化、产业化模式,开展新品种选育,逐步建立基础性研究以科研教学单位为主体、商业化育种以企业为主体的种业科研新体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教育局、农业局)

(三)建设海峡两岸种业交流与合作平台。充分发挥海峡两岸农博会平台作用,主动对接厦门自贸区,积极开展两岸种业交流与合作,积极培育海峡种苗,提高两岸种苗在国内外的影响力。鼓励两岸种业在品种研发、资源利用、经营模式、管理经验、品牌建设以及信息人才等方面的双向交流;支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海峡两岸新品种、新技术、新农机展示活动。(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台办、农业局)

二、加快产业推进体系建设

(一)支持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农作物种业;鼓励种子企业间的兼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种子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支持国家、省级重点种子企业在我市设立分公司,支持国内外大型优势种子企业在我市设立种子研发中心。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对于企业科研、加工、贮藏等用地,优先提供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给予税收优惠政策。重点扶持有实力的种子企业,力争培育1-2个省级重点种子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国税局、地税局、农业局)

(二)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对种子企业开展的商业化联合育种项目予以扶持。科技、教育部门要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研人员通过技术入股、成果参股等方式进入种子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教育局)

三、加快资金投入保障体系建设

(一)设立种业发展专项资金。2016-2018年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200万元预算经费作为种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种质资源收集、保护、鉴定、创制改良育种材料、地方传统优良品种提纯复壮与扩繁、新品种选育和扶持种子种苗生产基地建设等,加快培育一批突破性新品种。单位或个人选育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作物新品种,通过国家审(认)定、登记的奖励20万元,通过省级审(认)定、登记的奖励10万元。对取得省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企业奖励30万元,对于列入国家级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和省级重点种子企业的,分别奖励30万元和2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改善设施设备和开展品种选育示范推广。奖励办法由市农业局和财政局共同制定。(责任单位:市农业局、财政局)

(二)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对种业发展所需的固定资产购置、基地建设、品种研发和种子收储等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金融机构要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并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及时审批,切实解决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对资金的合理需求。将种子生产纳入农业保险范围,保费由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责任单位:人民银行、人保财险漳州分公司)

(三)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种业。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多渠道、多方式进入农作物种业。支持种子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入股等方式,集聚资本,增强实力,扩大经营。(责任单位:市工商局、人民银行)

(四)支持种业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增加资金投入,加快我市种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扶持农作物新品种示范基地、种质资源库与原种圃、良种繁育基地、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品种试验鉴定站、国有良种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国有良种场资源开展现代种业建设。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要将种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规划,予以支持。农业部门要将种子生产、种子加工机械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优先审批种子企业种子生产加工规划建设用地,保障科研育种和种子生产用地。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立足自身职能,积极支持种子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

(五)实行种子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地税局)

四、加快人才支撑体系建设

(一)培育引进高端人才。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培养建立具有创新能力、创业能力的科研和管理精英人才队伍。保障科研优秀人才农作物新品种研发经费投入,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加强人才引进工作,对来我市工作的域外科研优秀人才和管理精英人才,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配偶工作、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特殊优待。(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

(二)建设高质量的种业人才培养基地。加强农作物种业相关学科专业、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以及实习基地建设。建立教学、科研与实践相结合的有效机制,支持高等院校与种子企业合作办学,提升农作物种业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利用高等院校教学资源,加大农作物种业人才继续教育和培训力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建立科研人员有效流动机制。支持从事商业化育种的科研单位或人员进入种子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科技资源合理流动。事业单位种业骨干科技人员提出并经单位同意,可以到种子企业兼职。(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

五、加快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一)健全管理体系。强化各级农业部门的种子管理职能,明确负责种子管理的机构,加强种子管理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公正、监管有力的种子管理队伍。(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二)保障种业管理工作经费。市、县(市、区)要将种子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种子管理工作需要。(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

(三)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和品种管理。严格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管理,开展种子市场检查和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加大对种子基地和购销环节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抢购套购、套牌侵权、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等行为。规范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扩大试验鉴定内容,建立和健全相应的实验鉴定技术平台和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四)提高供种保障和调控能力。在全市建立种子供需监测预警体系,对杂交水稻和大宗蔬菜种子的品种结构、价格波动、自然灾害等情况进行监测与预警,提高供种保障能力。按照分级储备,分级负责的原则,完善粮食安全应急种子储备制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六、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漳州市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财政、发改、人社、经信、教育、科技、国土、规划、工商、台办、人行、国资、国税、地税、质监、银监、保险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主要研究解决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重大政策。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并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制定部门扶持种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主要负责全市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农作物种业工作的领导,设立种业发展专项预算资金,落实好各项任务和措施,推进我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农业局)

漳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11月8日(漳州市种子管理站)

《巫溪县关于加快核桃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由植物种植编辑撰写而成,内容素材主要来源于网络,希望您在种植植物过程中能帮到您!我们把大量的“植物养护评比通知”内容汇集于专题再现给您,希望您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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